江西金丰药业有限公司426t/a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GCYP2019-026) | |||||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西金丰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蒋凯波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工业园区十九路 | ||||
项目名称 | 江西金丰药业有限公司426t/a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 ||||
项目简介 | 上饶市金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于2005年经上饶县人大和茶亭镇政府联合招商引资,由浙江台州客商投资而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工业园区工业十九路,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的生产。 企业于2015年建设年产100t普瑞巴林、50t比卡鲁胺、50t二苯甲酮、10t鲁拉西酮及10t泰诺福韦项目(一期工程),并于2018年验收通过年产100t普瑞巴林生产装置,50t比卡鲁胺生产装置正在安装建设中,其余产品暂不建设。为了扩大生产,抢占医药市场,提升企业市场品位,江西金丰药业有限公司依托现有产品资源,优化工艺,调整产品结构,降低生产成本,把生产低污染、低能耗、高附加值的医药中间体作为公司发展的主攻方向。通过多方面考察认证,决定在厂区预留用地上新建年产426t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 ||||
项目负责人 | 张璐 | 报告编制人 | 张璐、彭少波、姚东阳 | ||
现场调查人员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 | 时间 | / |
采样人员 | / | 时间 | / | ||
检测人员 | / | 时间 | /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通过工程分析、资料查询并结合本项目各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接触程度、接触方式、使用量及危害因素危害性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三氯乙酰氯、甲醇、氯化氢、甲基叔丁基醚、氨、氯化亚砜、二氯甲烷、甲苯、氯乙酰氯、DMF、三聚氯氰、异丙醇、乙腈、乙酰氯、苄胺、乙酸乙酯、三乙胺、醋酸、丁酮、醋酐、氢氧化钠、吡啶、对甲苯磺酰氯、硫酸、N,N-二甲基苯胺、硼氢化钠、甲胺、硫酸二甲酯、正庚烷、硫光气、异戊醛、正己烷、二正丙胺、氰化钠、氰化亚铜、氰化氢、甲酸、噪声。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通过工程分析、资料查询并结合本项目各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接触程度、接触方式、使用量及危害因素危害性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三氯乙酰氯、甲醇、氯化氢、甲基叔丁基醚、氨、氯化亚砜、二氯甲烷、甲苯、氯乙酰氯、DMF、三聚氯氰、异丙醇、乙腈、乙酰氯、苄胺、乙酸乙酯、三乙胺、醋酸、丁酮、醋酐、氢氧化钠、吡啶、对甲苯磺酰氯、硫酸、N,N-二甲基苯胺、硼氢化钠、甲胺、硫酸二甲酯、正庚烷、硫光气、异戊醛、正己烷、二正丙胺、氰化钠、氰化亚铜、氰化氢、甲酸、噪声。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 号)规定及本项目的特点,确定本项目行业分类为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通过工程分析、风险评估、资料查询及对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与评价,确定本建设项目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投产中,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意见、建议加以落实,并充分吸取同类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经验,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在保证各项职业安全卫生措施有效运行的前提下,拟建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可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拟建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预防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 建议: (1)进一步设计时的补充措施 (2)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补充措施 (3)施工过程防护建议 (4)预防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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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 意见 | 2019年10月17日,江西金丰药业有限公司在南昌市召开评审会议,会议邀请江鑫、陈绍寿、曹和赣3位职业卫生专家组成评审组。专家组评审意见如下: (一)《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概况介绍基本清晰; (二)《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三)《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的分析、评价正确,提出了对策与建议; (四)评价结论正确。 (五)《评价报告》修改意见: (1)核实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依据; (2)细化应急救援分析与评价; (3)完善本项目职业病风险评估; (4)完善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 (5)专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