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定期检测 (报告编号:GCJC-19-259) | |||||
建设单位名称 | 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夏燕飞 | ||
地理位置 | 西省上饶市婺源县紫阳镇金鸡亭工业园区五路 | ||||
项目名称 | 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 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 ,行业分类:茶饮料及其饮料制造业、精制茶制造业,产品生产线:3000t速溶茶粉(汁)深加工生产线、8000t茶饮料原料生产线,生产规模:年产速溶茶粉(汁)3000t、年产茶饮料原料8000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 委托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年度检测与评价。 | ||||
项目负责人 | 曾娟 | 报告编制人 | 曾娟 | ||
现场调查人员 | 曾娟、付翀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夏燕飞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9.11.8 |
采样人员 | 曾娟、付翀 | 时间 | 2019.11.13 | ||
检测人员 | 实验室人员 | 时间 | 2019.11.13-2019.11.15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我司对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工作场所存在的茶尘、木粉尘、氢氧化钠、硫化氢、氨、噪声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现场检测。 所检测点项目除3000吨速溶茶粉(汁)生产车间粉装投料工茶尘浓度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以及3000吨速溶茶粉(汁)生产车间粉装投料间茶尘、8000吨茶饮料原料生产车间内包作业位茶尘浓度的超限倍数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接触限值要求; 个体检测除3000吨速溶茶粉(汁)生产车间(澄清巡检工、溶缩巡检工)的个体噪声检测结果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限值要求。 其余检测点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201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接触限值要求。 | ||||
建议 | 3000吨速溶茶粉(汁)生产车间(澄清巡检工、溶缩巡检工)的个体噪声检测结果超标,建议企业为接触噪声的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防噪耳塞,本次检测结果设备噪声最大强度为100.1dB(A),个体接触噪声最大强度为87.2dB(A),从企业选用的护耳用品看(取最大设备噪声值,防护值SNR值应大于33.5[SNR=100.1-80)/0.6=33.5dB]),也既降噪值为SNR大于33.5dB(SNR是按照美国标准ANSIS3.19-1974标准检测的单值降噪值)若相关作业人员在正确佩戴该护耳用品的情况下,在强噪声的设备工作环境下工作时,可以起到对噪声危害的防护效果。 3000吨速溶茶粉(汁)生产车间粉装投料间、8000吨茶饮料原料生产车间内包作业位茶尘的检测结果超标。针对粉装投料间:建议企业督促相关作业人员投料时的速度和动作幅度,及时清理地面上的粉尘,防止二次扬尘的产生;增加作业班次,减少单班次实际接尘时间。针对内包作业位:企业内包作业时间短,建议在此基础上为该岗位的员工配备有效的防尘口罩且要及时更换,保证防尘口罩在有效期内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