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恒源食品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GCJC-20-052) | |||||
建设单位名称 | 乐安县恒源食品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陈丽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前坪工业园区 | ||||
项目名称 | 乐安县恒源食品有限公司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乐安县恒源食品有限公司是专业承揽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位于抚州市乐安县前坪工业园区。乐安县恒源食品有限公司具有一支开拓进取,尊重科学,懂技术会管理,善于开拓市场,诚实守信,以客户要求为己任,充分发扬团队精神的员工队伍,员工人数达近百人。自成立以来乐安县恒源食品有限公司不断钻研,力求稳妥,对多种生产加工方式的利弊进行了大量指标的采集、整理、统计、分析和综合对比,力求服务最佳化。 为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乐安县恒源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年度检测与评价。 | ||||
项目负责人 | 曾水波 | 报告编制人 | 曾水波 | ||
现场调查人员 | 曾水波、胡小毛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陈丽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0年04月03日 |
采样人员 | 曾水波、胡小毛 | 时间 | 2020年04月07日 | ||
检测人员 | 实验室人员 | 时间 | 2020年04月07日-2020年04月10日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我公司对乐安县恒源食品有限公司工作场所存在的粉尘、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和噪声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现场检测,共采样/检测13个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岗位,总合格率为92.3%。 本次检测结果表明所检测点除生产车间挤丝位挤丝工的8小时等效声级强度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限值要求。 其余各检测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限值要求。 | ||||
建议 | 1、须督促相关作业人员进入高强度噪声设备区域时正确佩戴有效的护耳用品,并据其有效性定期更换,直接降低实际接噪值; 2、建议企业应制定噪声危害保护计划,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专项的噪声因素危害防护的培训、宣传; 3、须加强对其设备的检维修,防止陈旧设备运转时因松动产生噪声强度变强; 4、须加强其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增强职工的职业病自我防护意识。 5、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6、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作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7、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