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建锋木质粉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GCJC-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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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南昌市建锋木质粉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符湾建 | ||
地理位置 | 南昌经开区 | ||||
项目名称 | 南昌市建锋木质粉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单位名称:南昌市建锋木质粉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祺周桑海南大道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产品:木质纤维粉 为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南昌市建锋木质粉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年度检测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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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曾娟 | 报告编制人 | 曾娟 | ||
现场调查人员 | 曾娟、毛圣标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符湾建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0.12.12 |
采样人员 | 曾娟、毛圣标 | 时间 | 2020.12.17 | ||
检测人员 | 实验室人员 | 时间 | 2020.12.17-2020.12.21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我公司对南昌市建锋木质粉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现场检测,共采样/检测7个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岗位,本次检测总合格率为85.7%。个体检测抽取4人次进行个体粉尘采样检测,抽取1人次进行个体噪声检测,检测总合格率为100%。 所检测点除原料车间谷壳灰投料口矽尘(总尘)的峰接触浓度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其余检测点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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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针对谷壳灰投料口浓度超标的情况,建议用人单位督促作业人员投料完及时清扫,减少二次扬尘的产生并定期对工人进行培训教育和监督,确保岗位工人个人防护用品正确有效的佩戴,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2)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配发的个人防护用品应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并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建立发放标准和发放台账;定期对工人进行培训教育和监督,确保岗位工人个人防护用品正确有效的佩戴,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4)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作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保持现场环境干净、减少二次扬尘的产生 5)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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