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核工业兴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镍钴产品(一期产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GCJC-20-246) | |||||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西核工业兴中新材料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蒋良华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水湖工业园 | ||||
项目名称 | 江西核工业兴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镍钴产品(一期产品)定期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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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核工业兴中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有品牌的高新技术企业,其前身江西核工业实验化工厂成立于1989年,因业务发展需要,于2007年改制为江西核工业兴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地处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昌北大道368号,可年产钴盐产品1000吨,镍盐产品5000吨。 江西核工业兴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多年来一直致力于钴盐、镍盐等特殊化学品的生产和研发。依托核工业的技术人才优势,通过持续的改进、创新,产品的品质不断提高,主要专业从事高品质氨基磺酸镍溶液、碱式碳酸镍、碱式碳酸钴、乙酸镍、乙酸钴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广泛用于精密电镀、印刷电路板电镀、合金电镀、镍钴合金电铸、铝材表面处理、工业催化剂、陶瓷工业等行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专业从事钴镍新材料研发、生产的专业制造公司。公司所有产品均由高纯度金属原料生产,特殊工艺打造,纯度高,产品颗粒均匀度细腻;质量管控上,采用国际先进的检测设备美国PE公司生产的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AS)进行全程产品质量监控,产品质量稳定,是各行业客户及相关科研院所的理想原物料。 江西核工业兴中新材料有限公司荣获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南昌市百户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起草国家(行业)标准14项,其中主导起草国家(行业)标准7项,拥有授权专利32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公司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为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江西核工业兴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年度检测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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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杨昇 | 报告编制人 | 杨昇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杨昇、曾娟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蒋良华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0年08月23号 |
采样人员 | 杨昇、曾娟 | 时间 | 2020年08月28日 | ||
检测人员 | 实验室人员 | 时间 | 2020年08月28日-2020年08月31日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对江西核工业兴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镍钴产品(一期产品)工作场所存在的粉尘(总尘)、碳酸钠、氢氧化钠、镍及其无机化合物、乙酸、盐酸、氨、硫化氢、一氧化碳(非高原)、二氧化碳、工频电场、噪声、照度、微小气候、高温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现场检测,共采样/检测36个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岗位,总合格率为100%;个体采样/检测抽取9人次进行个体检测,合格率为100%。 所检测点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10)及《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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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一、针对噪声危害治理的建议 从作业场所及个体噪声强度的检测结果进行分析,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须督促相关作业人员在高强度噪声区域时正确佩戴有效的护耳用品,并据其有效性定期更换,直接降低实际接噪值; 2、减少相关作业人员在高强度噪声区域的作业时间; 3、须加强相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检查项目须覆盖纯音听阈测试,职业健康检查出现异常的须按要求进行复查,并调离相关作业岗位; 4、须加强对其设备的检维修,防止陈旧设备运转时因松动产生噪声强度变强; 5、须加强其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增强职工的职业病自我防护意识。 从本次相关检测结果进行分析。 1、在选择防尘/毒口罩时需注意过滤效率,选择正确的过滤效果的口罩; 2、在配备了防护用品的同时须督促相关作业人员在工作时正确佩戴好防尘/毒口罩,并据其有效性定期更换,直接降低实际接尘/毒。 三、针对职业卫生管理的建议 1、企业应制定呼吸保护计划和听力保护计划,并明确负责人。 2、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设置公告栏。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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