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江铃集团联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更新时间:2021-03-30 
			  
			     南昌江铃集团联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GCJC-20-357)  | 
建设单位名称  | 南昌江铃集团联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宗海鸿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五路  | 
项目名称  | 南昌江铃集团联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定期检测  | 
~    | 用人单位名称: 南昌江铃集团联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地址: 南昌市高新区火炬五路  单位性质: 国有企业  行业类型: 汽车零件及配件制造  生产规模:年产各种中小型冲压件、焊接件约 5810 万件 为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南昌江铃集团联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年度检测与评价。     | 
项目负责人  | 杨昇  | 报告编制人  | 杨昇  | 
现场调查人员  | 杨昇、万超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宗海鸿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0年10月4号  | 
采样人员  | 杨昇、万超  | 时间  | 2020年11月10日  | 
检测人员  | 实验室人员  | 时间  | 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11日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对南昌江铃集团联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工作场所存在的粉尘(总尘)、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非高原)、二氧化碳、噪声、电焊弧光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现场检测,共采样/检测111个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岗位,总合格率为94.6%,个体采样/检测抽取3人次进行个体检测,合格率为100%。 所检测点项目除冲压车间“下料区/下料工”、“开式单点压力机(S线)/冲压工(S线)”、“开式单点压力机(M2线)/冲压工(M2线)”、“开式单点压力机(A线)/冲压工(A线)”、“开式单点压力机(M1线)/冲压工(M1线)”、“开式单点压力机(H线)/冲压工(H线)”的噪声的8小时等效声级的检测结果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其余各检测点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 
建议  | 一、针对噪声危害治理的建议 从作业场所及个体噪声强度的检测结果进行分析,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须督促相关作业人员在高强度噪声区域如:搅拌机、空压机等时正确佩戴有效的护耳用品,并据其有效性定期更换,直接降低实际接噪值; 2、减少相关作业人员在高强度噪声设备区域如:搅拌机、空压机等的作业时间; 3、须加强相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检查项目须覆盖纯音听阈测试,职业健康检查出现异常的须按要求进行复查,并调离相关作业岗位; 4、须加强对其设备的检维修,防止陈旧设备运转时因松动产生噪声强度变强; 5、须加强其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增强职工的职业病自我防护意识。 二、针对粉尘危害治理的建议 从本次相关检测结果进行分析。 须督促相关作业人员在工作时佩戴好防尘口罩,并选择正确的过滤效果的口罩,据其有效性定期更换,直接降低实际接尘值。 三、针对职业卫生管理的建议 1、企业应制定呼吸保护计划和听力保护计划,并明确负责人。 2、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设置公告栏。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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