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更新时间:2021-04-02
南昌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GCJC-20-237) |
建设单位名称 | 南昌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闵元斌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富山西大道 |
项目名称 | 南昌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检测 |
~ | 南昌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金沙一路1128号,于2003年02月11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生活、生产用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供水设施的安装、维修等。 为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南昌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年度检测与评价。 |
项目负责人 | 杨昇 | 报告编制人 | 杨昇 |
现场调查人员 | 杨昇、王婷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闵元斌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0年08月16号 |
采样人员 | 杨昇、王婷 | 时间 | 2020年08月22日 |
检测人员 | 实验室人员 | 时间 | 2020年08月22日-2020年08月24日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对南昌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场所存在的其他粉尘、氯、噪声、照度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现场检测,共采样/检测5个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岗位,总合格率为100%,个体采样/检测抽取1人次进行个体检测,合格率为100%。 所检测点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10)及《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的要求。 |
建议 | 一、针对噪声危害治理的建议 从作业场所及个体噪声强度的检测结果进行分析,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须督促相关作业人员在高强度噪声区域时正确佩戴有效的护耳用品,并据其有效性定期更换,直接降低实际接噪值; 2、减少相关作业人员在高强度噪声区域的作业时间; 3、须加强相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检查项目须覆盖纯音听阈测试,职业健康检查出现异常的须按要求进行复查,并调离相关作业岗位; 4、须加强对其设备的检维修,防止陈旧设备运转时因松动产生噪声强度变强; 5、须加强其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增强职工的职业病自我防护意识。 二、针对尘/毒物质危害治理的建议 从本次相关检测结果进行分析。 在选择防尘/毒口罩时需注意过滤效率,选择正确的过滤效果的口罩; 在配备了防护用品的同时须督促相关作业人员在工作时正确佩戴好防尘/毒口罩,并据其有效性定期更换,直接降低实际接尘/毒 三、针对职业卫生管理的建议 1、企业应制定呼吸保护计划和听力保护计划,并明确负责人。 2、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设置公告栏。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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