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信丰坤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信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GCKP2019-010) | |||||
建设单位名称 | 信丰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左少良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长生村长坑仔 | ||||
项目名称 | 信丰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信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 | ||||
项目简介 | 信丰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于信丰县嘉定镇长生村长坑仔,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400吨(一期),垃圾来源于信丰县的生活垃圾。本项目主要由生产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内容组成,包括新建垃圾接收、贮存、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垃圾热能利用系统等。 | ||||
项目负责人 | 谭松 | 报告编制人 | 谭松、杨昇、 姚东阳、彭少波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杨昇、谭松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左少良 | 时间 | 2019.04.23 |
采样人员 | 杨昇、谭松 | 时间 | 2019.05.22-2019.05.24 | ||
检测人员 | 实验室成员 | 时间 | 2019.05.22-2019.06.07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主要存在硫化氢、氨、甲硫醇、二甲硫醚、三甲胺、甲烷和生物性病原体、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氟化氢、二噁英、矽尘、石灰石粉尘、活性炭粉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盐酸及氯化氢、氢氧化钠、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电焊烟尘、电焊弧光、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所测各检测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本项目主要存在硫化氢、氨、甲硫醇、二甲硫醚、三甲胺、甲烷和生物性病原体、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氟化氢、二噁英、矽尘、石灰石粉尘、活性炭粉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盐酸及氯化氢、氢氧化钠、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电焊烟尘、电焊弧光、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本项目为其他发电项目,算作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但是本项目为垃圾发电,垃圾存储和燃烧过程会产生多种高毒气体,因此确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建议: (1)针对化学毒物危害治理的建议 (2)针对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过程中的建议 (3)针对职业卫生管理的建议 | |||
专家组评审 意见 | 2019年4月18日江西联思触控技术有限公司在南昌市召开评审会议,会议邀请 黎光明、刘洪波、刘志强3位职业卫生专家组成评审组。专家组评审意见如下 (1)完善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2)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分析与评价; (3)完善洁净车间通风系统的分析与评价; (4)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