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轻卡改扩建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报告编号:GCYP2019-010) | |||||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熊海强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江铃大道666号 | ||||
项目名称 | 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轻卡改扩建项目 | ||||
项目简介 | 在我国汽车产业由开放成长到自主内生发展、由汽车制造大国向汽车工业强国转变的历史背景下,为了更好的推动江铃集团与五十铃汽车合资合作,加快“江铃五十铃”的转型升级,加快在中国的发展,实现其在中国市场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江铃五十铃计划在现有生产任务基础上,投资轻卡改扩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预防职业病,该公司委托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项目负责人 | 张璐 | 报告编制人 | 彭少波、张璐、姚东阳、 | ||
现场调查人员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 | 现场调查时间 | / |
采样人员 | / | 时间 | / | ||
检测人员 | / | 时间 | /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结合现场调查资料及类比项目相关资料,确定以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为本项目重点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锰及其化合物、氧化锌、可溶性镍化合物、丁酮、乙酸、甲醛、二甲苯、乙酸乙酯、乙二醇、丁醇、硫化氢、氨、氢氧化钠、磷酸、氢氧化钾、氮氧化物、臭氧、溶剂汽油、紫外辐射、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结合现场调查资料及类比项目相关资料,确定以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为本项目重点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锰及其化合物、氧化锌、可溶性镍化合物、丁酮、乙酸、甲醛、二甲苯、乙酸乙酯、乙二醇、丁醇、硫化氢、氨、氢氧化钠、磷酸、氢氧化钾、氮氧化物、臭氧、溶剂汽油、紫外辐射、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规定,本项目为:汽车制造业,结合本项目特点及补充调查,认为本项目属于 “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通过工程分析、预评价补充调查、资料查询及对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与评价,确定本建设项目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投产中,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意见、建议加以落实,并充分吸取同类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经验,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在保证各项职业安全卫生措施有效运行的前提下,拟建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预测本项目建成投产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可以控制在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以下。从职业卫生角度综合分析,认为拟建设项目从职业病预防的角度来考虑是可行的。
| 建议: (1)针对粉尘危害治理的建议 (2)针对毒物危害治理的建议 (3)针对噪声危害治理的建议 (4)针对职业健康检查的建议 (5)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补充措施 (6)施工过程防护建议 (7)预防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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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 意见 | 2019.4.18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在南昌市召开评审会议,会议邀请金莉、黄文琪、李佳3 位职业卫生专家组成评审组。专家组评审意见如下: (一)《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概况介绍清晰; (二)《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三)《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的分析、评价正确,提出了对策与建议; (四)评价结论正确。 (五)《评价报告》修改意见: (1)补充利旧情况说明; (2)完善类比小结; (3)细化各车间通风系统的描述与分析; (4)专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